伦敦奥运会吊环裁判为什么可以明目张胆的黑我们陈一冰?难道没人管的啊,他们良心上过得去吗?

奥运会裁判误判-奥运会裁判举错手

陈一冰在本次奥运会上的优异表现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在单项吊环决赛中的一套动作,从环上动作到下法可以说无可挑剔。央视解说员也在巴西运动员的得分出来之前说道“巴西运动员的得分不会超过陈一冰”,就连我这个外行也认为陈应该拿金牌,但是就是这样一枚“已经到手”的金牌却不翼而飞,戴到了巴西运动员的脖子上。确实让国人不爽。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陈一冰第一个出场。 在此类运动项目中出场顺序对于运动员的最后成绩有很大影响,总体来讲是越靠后出场越有优势,因为后出场者可以“看情况”。如果前面运动员表现很好,那没的说,动作难度就不能太低,否则胜算不大;一旦前面的主要对手表现不好或者出现了失误,后出场的运动员就可以选择难度较小,把握较大的动作。而陈一冰第一个出场,在难度较高的同时完成质量也很高,而裁判如果打了高分的话其他运动员就没的玩了。所以给的完成分不是太高。 2.双重标准。 众所周知,由于体格特点等原因,体操是亚洲尤其是东亚像中国、日本等国的强项,而国际体联也一再修改规则(很大一部分是为了限制中国),但这也从另一方面促进了体操运动的发展。而西方国家心理的不平衡导致国际体操比赛中一再出现此类争议事件。本次裁判不公就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3.潜规则 下届奥运会的举办国为巴西,而本次超过陈一冰夺冠的也是巴西运动员,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我认为不是。虽然巴西运动员在本次吊环决赛中表现出色,但是相对于陈一冰的表现还是要略逊一筹(难度分、环上动作规范程度、吊带抖动程度、下法等)。但是他却得到了裁判的青睐并最终赢得冠军,个中原因真是耐人寻味(你懂的)。 综合以上几方面原因导致本次吊环决赛陈一冰只拿到银牌。当然第一点原因是很次要的,后两点因素才直接导致了这一结果 (个人观点#^_^#望采纳)